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 05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8 月 28 日上午 10:30 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
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 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以火电、光伏发电资产开展类 REITs 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发行方案以所属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和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火电、光伏发电项目作为标的资产,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类REITs 产品(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注册及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21.50 亿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其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需要,
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监管部门对本次信托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有权对本次信托计划具体方案进行必要修订、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架构、具体条款、发行规模、具体利率、期限、条件、底层资产范围和其他事宜,以及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本次信托计划注册发行工作。
(2)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谈判、修订、审批或签署应由公司签署或出具的与信托计划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优先收购权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运营保障协议》及根据监管部门或中介机构要求由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承诺函等。
(3)有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信托计划发行、存续期间及清算期间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临 054《关于以火电、光伏发电资产开展类 REITs 业务的公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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