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5-031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5日,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其附件《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次章程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董事会人数进行调整,董事会人数由11名增加至12名,其中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在章程修订生效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应当继续遵守证监会等原有制度规则中有关监事会的规定。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以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其附件的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六日
附件: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条款变更对照表
附件: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条款变更对照表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 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
行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理试行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 第八条 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 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表人。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
无 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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