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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5 18:10:04 股吧网页版
科达制造: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6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 ESG 治理等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 ESG工作小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需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需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 ESG 治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包括战略、愿景与目标等;
(五)对公司 ESG 报告及其他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进行审阅;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的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当有 2 名以上委员提议时,或者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 3日发出,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有紧急事项时,前述通知期可以豁免,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一条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应指定 1 名委员代为履行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1 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 1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视频、电话、电子邮件等电子通信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非现场参会的委员的表决结果可以通过公司认可的电子签名、邮件等书面回函进行确认。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 1 名委员
有 1 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因战略委员会委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决议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后,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1 名委员最多接受 1 名委员委托。委员未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需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时,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及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 10 年。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会议决议,应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他与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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