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4 15:33:23 股吧网页版
杭萧钢构: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5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477 股票简称:杭萧钢构

目 录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1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法说明......4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0日(周三)14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 258 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七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单银木先生
与会人员:

(一) 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9 月 3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 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
会议议程:
一、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进入会场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和表决方法说明
四、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五、宣读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七、全体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并对议案进行记名式投票表决
八、计票及监票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会手续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告《杭萧钢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5-045)),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设会务组(董事会秘书为会务组负责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以及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在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提问的,需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发言或提问。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3 次,每次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分钟。在本次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七、为保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进入会场。
八、为保持会场秩序,在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务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法说明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