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容诚专字[2025]230Z175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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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bj@rsm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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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容诚专字[2025]230Z175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168 号)已收悉,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1
说明:
一、除非本回复中另有说明,募集说明书中使用的释义和简称适用于本回复。
二、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订、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所致。
1 本报告中 2025 年 1-3 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问题 1、关于融资规模和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全部投向“28
万吨 /年电池级精制磷酸项目拟用于建筑工程、设备和材料购置等。2)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 28.35 万吨精制磷酸(85%H3PO423.35 万吨精制磷酸(85%H3PO4)直接用于对外销售,剩余 5 万吨精制磷酸(85%H3PO4)用于制备高档阻燃剂。3)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 2 年,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 177,699.64 万元,年均实现净利润为 25,862.45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中建筑工程、设备和材料购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具体内容及测算依据;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等与新增产能是否匹配,相关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2)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资金缺口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3)区分“28 万吨/年电池级精制磷酸项目 ”具体产品 ,并结合未来价格变动趋势、产销率和产能利用率等参数设定,说明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等相关收益指标测算是否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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