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审计报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30Z456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6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3 合并利润表 2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3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5
7 母公司利润表 6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
10 财务报表附注 1 - 14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审 计 报 告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容诚审字[2025]230Z4560 号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神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风神股份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风神股份,并遵守了独立性准则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规定,同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会计期间: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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