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5-046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证监许可[2016]554 号文核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4,824,144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发行最终价格为 10.52 元/股。因认购对象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国君资管定增 001 定向资管计划”委托人沈岚由于自身原因放弃本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49,824,144 股新股。截至
2016 年 4 月 22 日,向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1,929,658 股股份、向李
龙萍发行 21,929,658 股股份、向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5,964,828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 10.52 元,募集资金总额 524,149,994.88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 6-00004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验资费用、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 29,618,663.1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4,531,331.75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和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5 月 24 日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38);2016
年 6 月 14 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6 月 16 日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2)。并分别已于南昌农商
银行劳动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用途
用于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南昌市九龙湖组团供水管
1 江西洪城环境 南昌农商银行 606059000000011007 网建设改造工程、南昌市瑶湖新区供水管网建设改造工
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支行 程、南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资金
安排,以及支付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相关费用
2 江西洪城水业 南昌农商银行 606059000000011369 南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环保有限公司 劳动支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在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
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06059000000011007、606059000000011369)
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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