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5-044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 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除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因可转债转股致使注册资 本变动、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章程指引要求对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项目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动(可转债转股) 本次变更后
总股本 1,090,074,048 194,081,130 1,284,155,178
二、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 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相应修订《公司 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同时《江西洪城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三、修订《公司章程》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 年 12 月修订)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8 月修订) 修订类型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公司的发展,维护公 为了规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司”)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公司的发展,维护公司、股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修改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制订本章程。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第六条 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90,074,048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84,155,178 元。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修改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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