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03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106,732,348股
发行价格:12.18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公司”、“发
行人”)已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金控”)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 股股票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发行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 年 1 月 8 日,发行人收到实际控制人中车集团出具的《关于株洲时代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中车集团财务〔2023〕234 号),中车集团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有关事项的总体方案。
2024 年 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
表决通过了前述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行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逐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4 年 12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行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5 年 4 月 7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株洲时代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本次发行申请经上交所审核通过。
2025 年 5 月 14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时代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6号),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106,732,348 股
3、发行价格:12.18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