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验资报告
KPMG Hua 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8th Floor, KPMG Tower (特殊普通合伙)
OrientalPlaza 中国北京
1 Ea st ChangAn Avenue 东长安街 1 号
Beijing100738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电话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传真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 网址 kpmg.com/cn
验资报告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464号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止,因向特定对象发行106,732,34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而新增注册资
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号 —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人 民 币 824,448,152.00 元, 实 收 资 本(股 本 )为人民币
824,448,152.00 元。根据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 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5年 5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996 号)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06,732,348 股。根据发行结果,贵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 A 股股票
106,732,348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2.18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人民
币 106,732,348.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通过发行A股
所获得的货币资金,其中实收资本(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931,180,500.00 元 (人民币玖亿叁仟壹佰壹拾捌万零伍佰元整) 。
验资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464号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4,448,152.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824,448,152.00元,审验情况如下:
实收资本(股本) 审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验资报告文号 验资报告日期
增加/(减少)金额
第 1 期 39,800,000.00 株洲市审计师事务所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