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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7 17:03:21 股吧网页版
金证股份: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股份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就金证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8 号)文件核准,公司以 12.34 元/股的价格向 1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1,145,721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01,338,197.1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6,550,943.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4,787,253.75 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5 日,平安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收到 15 名发行对象缴
纳的申购金证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15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结合实际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与平安证券、前述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原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出现波动,市场发展及需求状况不及预期。公司
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相关内容的议案》,决定对原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变更为“证券信创项目”、“开放云原生微服务平台项目”、“低代码开发平台项目”、“产业链数字化服务平台项目”、“区块链创新平台项目”及“银行财管服务一体化项目”六个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随之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 年 5 月 12 日,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2022 年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北方金证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2022 年四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3 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水平,结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情况,经管理层认真调查和审慎评估,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与北京北方金证科
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2024 年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按照《2022 年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四方监管协议》及《2024 年四
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帐号 账户类别 余额(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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