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18:33:13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广东
这家巨头居然低调跨界布局万亿级氢能源市场,估计从明天开始,不是连续涨停,就是连续涨不停!
$通威股份(SH600438)$$三峡能源(SH600905)$$巨力索具(SZ002342)$
发表于 2025-08-27 18:18:49 发布于 广东

这家照明巨头跨界布局万亿级氢能市场,彰显千亿市值野心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氢能作为“终极清洁能源”被视为实现“碳中和”的核心路径之一。2030年全球市场规模预计将突破1.5万亿美元,中国亦在“双碳”目标下,将氢能作为减少化石燃料依赖的关键。

 

传统制氢依赖化石燃料,但会产生大量碳排放;而“绿氢”通过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电解水生产,全程零排放。然而,淡水稀缺制约了绿氢发展——全球71%的地表被海水覆盖,若能直接利用海水制氢,将彻底解决资源瓶颈。

 

佛山照明作为传统照明龙头企业,正尝试通过“光触媒海水制氢技术”跨界布局这万亿级规模赛道,被业内视为A股海水制氢第一股。

 

多年前,佛山照明已经率先将光触媒技术融入吸顶灯、筒灯等日常灯具,推出相关产品,实现了照明功能与健康守护的双重价值。通过光催化反应,高效分解甲醛、抑制细菌,经测试抗菌率高达99.99%,精准契合消费者对 “健康家居” 的需求。

 

如果说健康家居领域的应用是佛山照明的“小试牛刀”,那么光触媒海水制氢技术的布局,则彰显其冲击 “千亿市值” 的野心。

 

光触媒技术利用特定材料在光照下催化水分解,产生氢气。佛山照明研发的“可见光响应型纳米光催化材料”能吸收更丰富的可见光(无需依赖紫外光特殊光源),直接驱动海水中的水分解反应。

 

传统电解海水制氢需“脱盐+电解”两步:脱盐环节 反渗透设备投资占总成本40%,每吨海水处理耗电3~5 kWh。电解环节依赖电网电力,若用煤电则碳排放高达10kg CO₂/kg H₂。

 

佛山照明67年积累的光学工程技术,让“光”与“催化剂”的反应条件得到精准调控,为这场跨界探索奠定了技术底气。佛山照明的突破在于:直接跳过脱盐步骤,直接利用太阳能驱动处理天然海水,既解决了传统制氢对淡水资源的消耗,又实现了零碳排放的目标。

 

实验室数据显示, 通过优化光源波长与催化剂匹配性,佛山照明的“可见光响应型纳米光催化材料”在普通日光下实现19.2%的制氢效率。

 

目前,佛山照明已与中科院深海所合作,在海南三亚建设500L级海水制氢中试平台,计划于2025年底前完成设备安装与调试 。该中试平台集成光伏供电系统、海水淡化模块与光触媒反应器,充分利用太阳能和海水,目标实现日产氢气100立方米,将制氢成本控制在≤25元/kg,为后续量产提供数据支撑和工艺优化方向。

 

一旦实现产业化,佛山照明的市场空间将从照明行业的“百亿级” 跃升至新能源领域的“万亿级”,如同通威股份从“饲料”跨界“光伏”般,瞬间抬高赛道天花板。

 

然而,从照明巨头到新能源跨界先锋,佛山照明仍需跨越多重关卡。目前相关技术尚停留在实验室阶段,能否顺利跨过产业化门槛实现商业化落地,还需突破三大核心难题:

 

- 材料量产:需解决光触媒材料大规模制备的稳定性与成本控制问题。稳定性方面目前光触媒材料在海水中的长期耐腐蚀性还需进一步验证。成本控制方面目前实验室级光触媒材料成本还是颇高,要达到商业化的成本价位还有很大的下降空间。

- 设备适配:海水成分复杂,含90余种杂质,需研发应对腐蚀、结垢等难题的制氢设备工程化方案。

- 效率达标:需将制氢效率提升至商业化应用的经济阈值,还有一段路要走。

 

这三大核心难题的每一步突破都需要巨额资金与人力投入,且伴随失败风险。

 

与此同时,海水制氢赛道已吸引国内外企业、科研机构竞相布局。佛山照明若想脱颖而出,必须加快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光触媒+照明”的协同优势。

 

尽管挑战重重,佛山照明的跨界之路仍充满潜力和前景。若能成功突破技术与市场瓶颈,实现光触媒海水制氢的产业化,这家老牌企业或许真能从“照明龙头”华丽转身为“新能源标杆”,开启千亿市值的全新篇章。这场以光为媒的跨界探索,值得行业与市场共同期待。


注:文章来源《中国之光网》,仅供参考!

$佛山照明(SZ000541)$     $木林森(SZ002745)$     $中触媒(SH688267)$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