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公告编号:2025-040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
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新修订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同意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对《公司章程》等制度进行修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意取消公司监事会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此之前,监事会及监事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
根据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度(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后附修订对照表。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度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步生效。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2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
-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
司承受。
3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的具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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