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3 16:39:00 股吧网页版
国药现代: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4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09 月

目录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2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3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6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国药现代)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会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1、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2、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3、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涂改、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无效。

网络投票方式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一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5、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任何人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6、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14:30

(二)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建陆路 378 号公司 B1 楼五楼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1、截至 2025 年 9 月 8 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4、其他人员。

二、会议议程

(一)宣读会议须知

(二)听取并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与会股东及代表发言,公司答疑

(四)与会股东及代表对议案投票表决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律师宣读会议见证意见

会议结束。

议案一: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蔡买松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见附件)。

请审议。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买松,男,1970 年出生,药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在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法国施维雅药厂、中国医药集团天津采购供应站及中国医药集团天津公司任职。历任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商务部总监、运营管理中心总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与运营管理部部长;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风险与运营管理部副主任、主任兼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现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议案二: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2025 年 6 月修订),为
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有:

1、限制超募资金的使用范围:明确超募资金应该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回购注销,不得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2、进一步完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定义:明确“取消或者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新项目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