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
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北京华胜天成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公司董事长王维航先生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三名监事以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给予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维航先生、代双珠女士、连旭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维航先生、代双珠女士、连旭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公司关于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或/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