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瑞”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证券发行上市及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南瑞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2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 7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381,693,558 股,发行价格为 15.9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103,279,992.4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3,239,359.9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6,020,040,632.5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4 月 8 日全部到位。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22786 号)。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并与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具体为: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31 亿元(含 14.3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滚动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57.24 亿元,上述结构性存款单日最高余额为 14.31 亿元,不存在超过审批额度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情形。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全部按期收回,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80,876.52 万元,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9,589.0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55,084.96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金额 35,222.54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025900064810518 6,943.3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125911182710886 3,249.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8110501013101071071 1,097.3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8110501012701315622 116.4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8110501013301315167 11.9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 10114801040215232 566.4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116,6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结构性存款 16,6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结构性存款(含结息) 9,9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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