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8,550 万股股份(对应股比 57%)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为拟置入资产的评估机构,聘请了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拟置出资产的评估机构。公司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说明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守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机构对拟置入资产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评估准则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
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与标的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
特此说明。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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