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业: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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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8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8,550 万股股份(对应股比 57%)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说明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和审阅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评估机构,聘请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拟置出资产评估机构。
5、上市公司聘请北京中兴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税务咨询等服务。
公司聘请上述第三方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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