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8,550 万股股份(对应股比 57%)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磋商时,即告知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等信息,不得利用该等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此外,参与磋商的人员仅限于公司及交易相关方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内。
2、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
3、在公司履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部决策程序过程中,知悉相关保密信息的人员仅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经办人员,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未向任何其他无关第三方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保密信息。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与已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签署了保密协议。
5、公司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并将在董事会正式披露本次交易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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