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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8 16:24:58 股吧网页版
华电辽能: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9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 2025-022 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主要交易内容:公司拟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华电财务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协议内容:协议期间,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代表其自身及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存款合计日均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总资产的5%,且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华电财务公司向公司(代表其自身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业务不超过 26 亿元人民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华电财务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华电财务公司向公司(代表其自身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业务、结算服务业务、综合授信业务及其他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金融服务业务。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集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华电财务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楼西楼 10 层

3.法定代表人:李文峰

4.注册资本:5,541,117,395.08 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
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电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505.02 亿元,负债总额为 374.70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30.32 亿元,
资本充足率为 13.55%;2024 年营业收入 11.99 亿元,其中利息收入
11.72 亿元;营业成本 2.19 亿元;利润总额 15.22 亿元,税后净利润
6.21 亿元。

(三)其他

华电财务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除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华电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华电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合同方:甲方: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其自身及控股子公司);乙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华电财务公司拟向公司(代表其自身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业务、结算服务业务、综合授信业务及其他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金融服务业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存款服务业务:

(1)甲方或甲方的子公司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
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浮息存款利率区间内,且经参考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存款利率不得低于工农中建四大银行所提供的同等存款利率均值且不低于乙方吸收中国华电集团内其他成员单位活期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3)双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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