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五矿资本 公告编号:临2025-039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由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下午 15:00 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
北大街3号五矿广场C1119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监事会主席何建增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文建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五资优 4”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五资优 4”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具体如下:
1、派发基数:以“五资优 4”优先股发行量 3,000 万股为基数
2、计息期间:2024 年 8 月 10 日至 2025 年 8 月 9 日
3、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 4.35%(票面面值为 100 元/股),每
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 4.35 元人民币(含税),“五资优 4”优先股一年派息总额为 13,050 万元(含税)
4、派息对象:截至 2025 年 8 月 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五
资优 4”优先股股东
5、股息派发日:2025 年 8 月 11 日
监事会认为:本次“五资优 4”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第二期)》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赎回“五资优 4”优先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赎回 3,000 万股“五资优 4”优先股事项
符合《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第二期)》、《公司章程》的规定,操作程序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赎回 3,000 万股“五资优 4”优先股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符合普通股股东与优先股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普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赎回 3,000 万股“五资优 4”优先股。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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