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管理水平,防范财务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定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础任务是建立和完善财务预算及成本管理体系,健全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一切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正确处理、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接受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组织结构
(一)公司按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设置和健全财务会计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财会人员,并按岗位责任制从事财会工作。
(二)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守职业道德,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为公司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负责和组织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必须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进行聘用或解聘。
(五)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在财务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
第七条 财务部管理职责及岗位设置
(一)公司财务部根据业务需要配备财务会计人员,并建立岗位责任制。财务部明确各岗位的具体分工及职责范围,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二)公司财务部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制定公司会计政策及各项制度,组织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期财务报表,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2、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的要求组织完成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的编制披露工作,对财务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负责。
3、按照国家税法体系制定税务计划,依法完成税务申报、缴纳及备案,对税务合法、筹划有效负责。
4、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公司年度预算编制、月度预算执行与分析,编制损益预测报告。
5、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按照相关制度办理资金结算,合理调配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6、负责公司采购合同合规性审核,月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制定;
7、负责对各子公司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8、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地保管会计档案,合理有效地利用会计档案。
第八条 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与职业道德培训及考核工作,重视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
第九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一)树立良好的职务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敬业爱岗,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会计事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四)熟练运用国家会计法规,保证所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五)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财务管理方法,改善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六)应对所知悉的公司财务信息保守秘密。除法定义务及获得授权或者批准外,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财务秘密。
(七)自觉接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的检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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