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36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5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事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202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
新增 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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