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效能和风险抵御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效率;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六)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的要求。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二章 内部控制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级、各方面和各项业务环节。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考虑以下基本要素:
(一)目标设定,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二)内部环境,是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三)风险确认,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确认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
(四)风险评估,是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五)风险管理策略选择,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选择风险管理策略。
(六)控制活动,是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七)信息与沟通,是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八)内部监督,是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五条 公司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股东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公司应当建立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印章的保管职责和使用审批权限,并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和登记使用情况。
第六条 公司通过界定公司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构建完善的控制架构,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障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第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识别和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八条 公司应制定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与风险状况,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九条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环保管理、重大投资管理、财务报告、成本和费用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等。
第十条 公司内控制度除涵盖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包括贯穿于经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票据管理、预算管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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