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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9 17:57:30 股吧网页版
昊华科技: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已经2025年8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绩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和标准,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 ESG 管理体系运行,配置资源,并就提升公司 ESG 绩效提供建议及方案;为董事会科技创新相关重大决策提供建议和支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指股东委派的董
事和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在委员内过半数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委员会的下设部门。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议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统筹推动公司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建设,识别和评估公司
ESG 风险与机遇,订立公司 ESG 愿景、方针、政策、目标等,研究公司 ESG 相关
规划及重大事项,并推动、指导 ESG 工作开展,提出相应建议;

(六)审阅公司年度 ESG 报告等信息披露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对国家科技创新的政策、战略和规划进行研究,并向公司有关部门提出专业性的建议和意见;

(八)对公司科技创新相关重大决策提供建议和支撑;

(九)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规划发展部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
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规划发展部进行初审,并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
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规划发展部;

(四)由规划发展部进行评审,汇总各方意见报送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五)公司 ESG 相关规划、重大事项及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报告的资料,提出评估意见并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六)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草拟 ESG 相关报告文件,并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办公室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
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委员会会议应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
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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