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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0 16:43:32 股吧网页版
宁沪高速: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1


1st PROOF (Q:\01.Ann\A2025-06-113_JSE\A2025-06-113_C_JSE) (16:01 20/06/2025) (SZ-Rita) (AFP: C>E) P.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江 蘇 寧 滬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JIANGSU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177)

日 常 關 聯╱持 續 關 連 交 易 公 告

於2025年6月20日 本 公 司 就 高 速 公 路 服 務 區 綜 合 監 控 室 建 設 與 感 動 科
技 公 司 簽 署 協 議,由 感 動 科 技 公 司 為 本 公 司 管 理 的 滬 寧 高 速 沿 線11
對 服 務 區 建 設 監 控、消 控、電 力 監 控 三 合 一 綜 合 監 控 室。協 議 期 限 為
2025年6月20日 至2026年12月31日,協 議 金 額 不 超 過 人 民 幣385萬 元。

本 次 交 易 的 交 易 對 方 感 動 科 技 公 司 與 本 公 司 同 受 江 蘇 交 控 控 制,根
據 上 海 上 市 規 則 第6.3.18條,由 於 關 聯 方 是 通 過 參 加 本 公 司 公 開 招 標
確 定 的 實 施 單 位,可 免 於 按 照 關 聯 交 易 的 方 式 審 議 披 露。

1st PROOF (Q:\01.Ann\A2025-06-113_JSE\A2025-06-113_C_JSE) (16:01 20/06/2025) (SZ-Rita) (AFP: C>E) P.2

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14A.07(1)條,本 公 司 控 股 股 東 江 蘇 交 控 是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由 於 感 動 科 技 公 司 是 由 江 蘇 交 控 間 接 持 有30%或 以 上 股
權 的 公 司,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14A.07(4)及14A.13條,感 動 科 技 公 司
是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因 此,本 公 司 就 上 述 項 目 與 感 動 科 技 公 司 簽 署
協 議 及 進 行 其 項 下 交 易 構 成 本 公 司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上 述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由 於 交 易 的 年 度 上 限(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14A.81條,上 述 交 易 需 與 之 前 公 佈 的 交 易 作 合 併 計 算 )按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14.07條 所 計 算 之 收 益 比 率 高 於0.1%但 低 於5%,故 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14A.76(2)(a)條 只 須 符 合 公 告 規 定,但 無 須 在 股 東 大
會 上 獲 得 獨 立 股 東 批 准。上 述 交 易 亦 須 符 合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14A.55至
14A.59條 年 度 審 核 的 規 定。

重 要 內 容 提 示:

本 次 日 常 關 聯╱持 續 關 連 交 易 事 項 無 須 提 交 股 東 大 會 批 准。

本 公 司 董 事(包 括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認 為 交 易 在 本 公 司 日 常 業 務 中 進
行,屬 一 般 的 商 業 條 款,交 易 價 格 公 平 合 理,本 公 司 的 收 入、利 潤 對
該 類 關 聯╱關 連 交 易 並 不 存 在 依 賴 性,也 不 存 在 影 響 本 公 司 作 為 上
市 公 司 獨 立 性 的 情 形,對 本 公 司 並 無 負 面 影 響,不 會 損 害 本 公 司 及
非 關 聯╱關 連 股 東 利 益,尤 其 是 中 小 股 東 的 利 益,且 符 合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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