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5-06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或“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宏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三名,实参会监事三名,王宏伟先生、陈刚先生、袁韶宇先生现场参会。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
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出席本次监事会的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3 月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现任监事履职至本次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届时,现任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临 2025-066)。
(三)以 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
案》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以下董责险方案:
1. 投保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 赔偿限额: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4. 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120 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 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监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投保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董责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 3 年。
公司购买董责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责险事项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购买董责险的公告》(临 2025-067)。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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