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2 18:17:36 股吧网页版
宁波韵升:宁波韵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5-052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新《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版)》,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撤销监事会和监事并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撤销监事会和监事并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后,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和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调整“股东大会”统一规范表述为“股东会”。

(二)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

1.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

2.修改股东会召集与主持、代位诉讼等相关条款,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

(三)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

1.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明确在章程中规定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规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

2.新增专节规定独立董事,在章程中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3.完善董事任职资格、职工董事设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

(四)明确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

(五)删除监事会、监事条款。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内部制度将于本次章程修订生效之日起相应废止。

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新章程内容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1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
定,制订本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2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

公司经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甬股改(1994) 公司经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甬股改(1994)
4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宁波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