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49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
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70.0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69.95 元/股(含)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5 年 6 月 25 日(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
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 1 月 24 日与 2025 年 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5-005、2025-009)。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4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4,483,656.70 元(含税),不进行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自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 月 25
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 7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9.95 元/股(含)。
具体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0.00-0.054)÷(1+0)=69.95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429,593 股至 2,144,389 股,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2%至 0.4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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