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3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5-07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
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4 年 5 月 6 日,因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 年 5 月 6 日,因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 年 5 月 6 日,因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 年 5 月 6 日,因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截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
息合计 156,695.89 万元。2025 年 8 月 18 日,根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010045 号),确认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 号)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清收了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全部资金及利息合计 156,695.89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6 条的规定,
公司因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因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予以撤销,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部分
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管控,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强化财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鉴于公司仍存在 1 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 1 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
票仍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具体情形如下:
2024 年 5 月 6 日,因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 年 5 月 6 日,因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 年 4 月 30 日,因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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