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5-066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
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4 年 5 月 6 日,因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 年 5 月 6 日,因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 年 1 月 25 日,公司因存在资金占用未收回事项,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截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 156,695.89 万元。
2025 年 8 月 18 日,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核
查意见,确认公司已按责令改正要求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6 条的规定,公司因被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该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交所审核
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
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 年 5 月 6 日,因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 年 5 月 6 日,因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 年 1 月 25 日,由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未能在 1 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
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截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
息合计 156,695.89 万元。2025 年 8 月 18 日,根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010045 号),确认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 号)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清收了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全部资金及利息合计 156,695.89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6 条的规定,
公司因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部
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若公司撤销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因公司还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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