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5-06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原控股股东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 8 月 15 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支付的 155,589.9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原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归还的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共计 156,695.89 万元。
一、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整改方案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
监决〔2025〕4 号),要求公司在 6 个月内清收 149,067.82 万元被上海鹏盛及其关
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
公司前期已收到上海鹏盛的《关于资金占用整改方案的承诺函》,上海鹏盛提出了资金占用整改方案,向上市公司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并支付利息共计156,695.89 万元,其中:上海鹏盛将以分红款抵偿 1,105.93 万元,并以向亚东投资转让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所得资金清偿 155,589.96 万元。上述资金占用整改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 6 月 25 日,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
体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鹏盛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14,326,6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2%)转让给亚东投资,转让价款优先用于偿还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扣减上海鹏盛 2023 年度、2024 年度分红款)及
利息共计 155,589.96 万元,相关款项将直接支付至公司指定收款账户。
二、公司清收占款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海鹏盛归还的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 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已经将上海鹏盛原所持股份对应的 2023 年度分红款 248.62 万元和
2024 年度分红款 857.31 万元全部抵偿占用资金 1,105.93 万元;
2、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收到亚东投资支付的 155,589.96 万元,用于归还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占用资金余额(扣除分红抵偿款)及利息 155,589.96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清收全部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
三、其他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4.1 条等相关
规定,由于公司在责令改正规定期限(2025 年 8 月 12 日)届满前未完成改正,公
司股票自 2025 年 8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4.4 条的规定,停牌期间前述情形消除的,应当及时披露
并申请股票复牌,申请复牌时应当同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目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就上海鹏盛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出具相关专项核查意见,在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意见出具后,公司将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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