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公司”)接受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联合”、“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公司制度。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此外,上市公司还制作了本次交易的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商讨、工作内容沟通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已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2、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内幕信息的知悉范围,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财务顾问主办人:
陶劲松 李元江 于侍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