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 联合
股票代码: 600358
收购人: 江西迈通健康饮品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南路中小企业园 1#
厂房
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 1 号阿尔法写字楼 34 栋 2
楼
一致行动人一: 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福州路 183 号江旅国际大厦 817 室
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 1 号阿尔法写字楼 34 栋
一致行动人二: 南昌江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 998 号绿地中央广场 C
区 C1 办公楼 2503 室
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福州路 169 号江旅产业大厦 A 座 12
楼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
收购人声明
1、本摘要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本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国旅联合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摘要签署日,除本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国旅联合拥有权益。
3、收购人签署本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本次收购在取得前述批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收购能否取得前述批准,以及取得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次收购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已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本次收购系根据本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摘要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7、收购人承诺本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1
第一节 释 义......5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6
一、 收购人江西迈通......6
(一)江西迈通的基本情况......6
(二)江西迈通的产权控制关系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6
(三)江西迈通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概况......9
(四)江西迈通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9
(五)江西迈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9
(六)江西迈通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10
(七)江西迈通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
情况...... 10
二、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江旅集团......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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