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5 16:21:09 股吧网页版
恒力石化:恒力石化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与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重大投融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影响公司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以及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议题政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执行与实施;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负责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与相关各部门的日常协调和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会议所议事项收集和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资料:

(一)国内外经济技术发展信息、国家产业政策信息、行业发展规划、公司的发展方向、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等;

(二)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合作协议、合同及章程等文件草案;

(四)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立项文件、可行性报告及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呈报的书面提案;

(五)可持续发展工作规划及成果等提案资料。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活动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会议。

第十条 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三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前述通知期可以豁免。

第十一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会议方式举行。通讯会议方式包括电话、视频和书面议案等形式。

第十二条 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方式可以是书面委托、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软件记录等形式,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

第十三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半数以上(含本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认为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或者社会上的专家、学者等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聘请中介机构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