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上市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 号),上市公司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 万元。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共计人民币普通股 51,505,546.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2.6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9,999,990.5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25,4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43,574,544.7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出具了《武汉长江
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49 号)。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根据《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及经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其他文件,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配套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配
号 资金金额 套资金金额
1 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 31,754.58 31,754.58 42,205.19
业化项目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414.81 10,414.81 10,414.81
3 下一代智慧应急数字化转型 17,510.61 17,510.61 7,060.00
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约 3,820.00 3,887.31
5 中介机构费用 - 约 1,500.00 790.14
合计 59,680.00 65,000.00 64,357.45
注:根据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和本次交易相关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上市公司将中介机构费用(包括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由 1,500.00 万元调整为 1,432.69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中介机
构费用金额为 790.14 万元,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 3,820.00 万元调整为 3,887.31 万元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向迪爱斯增资实施时账户中产生的利息。
三、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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