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5-27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份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9.82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请见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5-25
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临 2025-26 号)。
二、取得《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贷款额度不可循环使用。
2.贷款利率:年化 1.80%。
3.贷款期限:3 年。
4.贷款用途:仅限用于公司回购股票,不得转让,不得作为担保,不得作为信用证明等其他用途。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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