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20:28:46 股吧网页版
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5-22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机汽车股票价格连续 12 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国机汽车估值提升计划将围绕经营提升、并购重组、中长期激励机制、现金分
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以及股份回购几方面,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
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
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
不构成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
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实现情况存
在不确定性。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汽车”或“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有关工作要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
回报,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基础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如下: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 12 个月每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资产,即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2023 年经审
计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7.30 元),2025 年 4 月 25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2024 年经审计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7.62 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经营提升

公司以“成就造车人、幸福用车人,让汽车生活更美好”为使命,以“值得信赖的国际化汽车工程系统服务和汽车流通运营服务领军企业”为愿景,推动汽车工程业务、汽车进口和国内流通业务、汽车租赁业务、汽车及零部件出口业务四大主业协同发展。近两年,面对全球经济下行、国内有效需求不足,汽车产业竞争加剧、国内产能扩张趋缓等不利因素,公司保持战略定力、深耕主责主业。汽车工程业务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双向发力,业务遍及全球 20 余个国家,客户包括宝马、奔驰、比亚迪、特斯拉等全球各大汽车集团和新势力品牌。汽车进口和国内流通业务坚持“双轮驱动”发展,稳固现有合作的同时,国产品牌拓展加速
破冰。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0.25 亿元;利润总额 5.29 亿元,同比上升
247.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2 亿元,同比上升 1,787.58%。

公司牢牢把握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全力推动汽车行业数智化、低碳化转型,助推我国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 年,公司以科技创新为靶,以破局攻坚为矢,以前沿技术为弓,实现多个首创记录,用创新之力激活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2024 年,公司研发投入 6.28 亿元,近三年汽车工程业务研发投入强度保持在 4%以上。获批立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项目 8 项,其中,首次承担基础研究类国家级“工业软件”专项课题;首次获批省部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课题;《汽车总装智能化柔性生产线解决方案》首次获批工信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专利申报方面,2024 年,授权知识产权 129 项,其中发明专利 36项。行业奖项方面,2024 年,获得行业以上奖励 81 项,包含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4 项、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奖 7 项、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成果奖 7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