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4-23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的内容 修订后的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国机汽车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国机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改为】或者“本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公司”)、股东、【增加】职工和债权人的
1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增加】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增加】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2 人。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增加】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
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
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3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序号 修订前的内容 修订后的内容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一条 【删除公司全部资产分
4 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改为】
承担责任。 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