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问询函》的回复信会师函字[2025]第 ZG12715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
的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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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证券交 1-10
易所《关于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草案的问询函》的回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G127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由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转来的贵部2025年7月30日下发的《关于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115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根据问询函要求会计师核查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答复如下:
注:除特别注明外,本函所使用的名词释义与公司重组草案一致;回复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问询函》问题 2:关于资金支付安排。草案披露,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控股
标的公司后,标的公司竞拍取得的天然碱采矿权价款共 68.09 亿元将由公司负责筹集和支付;同时估值报告显示,后续天然碱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未来 3 年(建设期内)预计投资金额超过 150 亿元;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账面货币资金余额 28.49 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天然碱采矿权价款的资金来源及具体筹集安排,包括自筹比例、利率、借款期限、后续偿付安排等;(2)后续天然碱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计划以及筹措安排,结合公司现有财务状况、融资能力及未来现金流预测情况,分析天然碱项目投资对于公司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短期及长期盈利能力的影响,并对相关风险进行充分提示。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天然碱采矿权价款的资金来源及具体筹集安排,包括自筹比例、利率、借款期限、后续偿付安排等:
1、资金来源及具体筹集安排
为保证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碱业”或“标的公司”)开发建设天然碱项目前期采矿权竞拍价款支付、溶采试验投入等资金需要,公司拟于中盐化工参股公司中盐碱业向其股东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定向减资完成后,中盐碱业成为中盐化工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中盐碱业增资,增加中盐碱业注册资本至80亿元。增资资金来源如下:
(1)引入战略投资者:公司拟通过本次增加中盐碱业注册资本时机,引入战略投资者,计划引入资金规模不超过39.20亿元;中盐化工增资金额将不超过48.80亿元,实际增资金额将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后确定。相关工作正在开展过程中。其中,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盐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签署意向《合资协议》,分别拟对中盐碱业增资不超过23.20亿元、8亿元。其他投资人将在产权交易所挂牌时确定,具体对象及投资金额暂不确定。中盐碱业增资事项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挂牌程序,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盐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参与摘牌,存在不能成功摘牌的可能。各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各方签署的合资框架协议有关投资意向金支付约定条款的执行不受挂牌流程影响,待前述双方实现摘牌后,可就具体合作事宜签订增资协议。详细情况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拟对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增资并签署合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2)公司自有资金: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可用货币资金余额33.42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背书转让支付功能,具有一定类似现金的作用)余额13.58亿
元,合计47亿元。公司计划以25亿元用于天然碱项目投资,其余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3)债务筹资:公司拟通过本次控股合并中盐碱业,向银行申请20亿元并购贷款,年利率为2.67%,期限为7年,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相关工作正在开展过程中。
前述资金来源足以覆盖本次天然碱采矿权68.0866亿元价款支付及项目前期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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