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上市公司”)的委 托,担任中盐化工参股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在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 计涨跌幅进行核查,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价波动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同意 中石油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股东减资暨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暨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提示性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以该公告时间为敏 感信息公布时点计算,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敏感信息公布前20个交 易日的区间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19日。上述区间段内,上市公司股票、 上证A指(000002.SH)、证监会化学制品指数(代码:883123)的波动情况如下:
项目 公告前 21 个交易日 公告前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5 年 5 月 22 日) (2025 年 6 月 19 日)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 7.08 7.23 2.12%
(元/股)
上证 A 股指数 3,542.37 3,524.00 -0.52%
(000002.SH)
证监会化学制品指数 3,789.80 3,823.65 0.89%
(代码:883123)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2.64%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1.23%
数据来源:Wind资讯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内累计上涨幅度为2.12%, 未超过20%;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提示性公告 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下跌幅度分别为2.64%和1.23%,均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 波动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徐万泽 张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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