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5-52 号
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 天路 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7 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五日
前发送至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高争”)因经营需要,2024年向公司申请财务资助。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昌都高争提供财务资助 5,000 万元,用于其归还银行贷款,借款利率以借款合同为准,按月计息,到期还本,具体借款期限及其他条款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相
关协议为准。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昌都高争已归还借款本金 1,500.00 万元,尚未支付对应利息。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昌都高争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经昌都高争申请,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原财务资助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予以展期,展期利率为 3.86%,期限为自签署财务资助展期协议之日
起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本金和利息在展期期间逐步归还。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不涉及关联
交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2025-53 号)。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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