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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8 20:46:14 股吧网页版
华发股份: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9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或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物、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遵循的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
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公司的投资必须合理控制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 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四条 在股东会授权经营班子的范围内,投资决策小组作为公司项目投
资的决策机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小组会议(会议以现场会议、通讯会议等形式召开),决策公司项目投资拓展相关事项。超过授权范围的,按照公司制度提交董事局/股东会决策。

第五条 投资决策小组由董事局主席、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及主要条线领导
组成。投资决策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股东会授权经营班子的范围内,对投资项目进行最终审批,决策最终投资实施方案,决定项目通过或否决,确保项目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和利益。

第六条 投资工作小组是公司项目投资拓展工作的项目管理机构,通过定

第七条 投资拓展中心在公司投资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组织落实
公司日常投资拓展工作,监督投资决策的执行等投资管理事项。

第八条 市场营销管理中心负责进行市场调研后,提供项目初步市场及产
品定位,销售价格建议。

第九条 如项目包含商业指标,商业管理公司负责进行商业定位、业态规
划、招商计划、租金和售价预测。

第十条 设计管理中心负责进行项目初步规划排布,并出具经济技术指标
测算及项目总平面图规划。

第十一条 成本管理中心负责进行项目初步建安成本估算。

第十二条 风控法律合规中心负责组织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对投资项目进
行法律方面的尽职调查、草拟投资合同或协议,并对合同或协议进行法律审查。
第十三条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配合公司聘请的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
行财务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专业报告(如有)。

第十四条 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做好资金筹措安排及使用计划。

第十五条 董事局秘书处、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根据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提供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六条 公司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能参与、协助和配合公司的对外投资工作。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十七条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均有权按照相关投资权限的规定进行对外投
资活动。

第十八条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根据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涉及金额大小,可以授权董事局、董事局主席、经营班子、总裁、投资决策小组分级审批。

第十九条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授予的投资权限进行,
超过权限的,必须报公司审批;此外,无论是否需要公司的批准或同意,均须事
资期限等情况。

第二十条 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证监会规范性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为:

(一)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净资产总额(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数额计算,下同)10%的由董事局授权董事局主席决定;投资金额占净资产总额 10%-50%的由董事局决定;

(二)与非公司主营业务有关的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净资产总额 10%的
由董事局授权董事局主席决定,金额占净资产总额 10%-30%的由董事局决定。
第二十二条 超过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比例的投资,应提交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对投资事项权限另有授权的,具体依据股东会授权内
容执行。

第四章 审批程序

第二十四条 公司投资项目的出资额在董事局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在对该
项投资研究论证后按程序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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