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章节 页码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 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一节 股东......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1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7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第五章 董事局......24
第一节 董事......24
第二节 独立董事......29
第三节 董事局......34
第四节 董事局专门委员会......39
第五节 董事局秘书......41
第六章 公司党委......42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4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议...... 4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6
第二节 内部审计......4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50
第一节 通知......50
第二节 公告 ......5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5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54
第十二章 附 则......5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原系依照《珠海市股份有限公司试行办法》的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珠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珠体改委[1992]50 号、[1992]73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 立 ;在 珠 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已经依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经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粤体改[1994]140 号文确认。公司已经依法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6618XC。
第三条 公司于 2004 年 2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于 2004 年 2 月 2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昌盛路 155 号
邮政编码:51903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柒亿伍仟贰佰壹拾伍万贰仟壹
佰壹拾陆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局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即董事局主席)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董事局主席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
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 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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