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规则
三、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 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和路 23 号瀚蓝广场 10 楼大会议室
二、 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
1、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5:00,其中 14:45-15:00,与会股东代表签到,
领取会议材料;15:00 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厚祥先生
(二)网络投票
召开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平台: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三、 会议议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二) 宣读《会议规则》
(三) 推荐监票人、计票人(其中两人应为股东代表),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四) 听取并审议股东会议案
四、 股东审议议案、股东发言、询问
五、 股东表决,填写表决票、投票
六、 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情况
七、 现场见证律师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 休会。上传数据,并等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回传网络投票和最终投票结果
九、 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 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 董事及相关人员在股东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 宣布会议结束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材料之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规则
一、 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2025 年 9 月 4 日下午 15:00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会的职权。
二、 会议的表决方式
(一)股东或代理人以所持有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现场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1、通过交易系统平台: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四)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报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六)本次会议表决票有同意、反对或弃权三种表决意向。股东或代理人只能在三种表决意向中选择一种,选择一项以上的,则视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三、 表决统计表结果的确认
(一) 会议设监票人、计票人,其中推举两名股东代表。由现场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监票人、计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议案表决统计表》上签名。
(二) 议案现场表决结果由现场见证律师当场宣布。若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
(三) 鉴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最终表决结果尚需等待网络投票结束后才能确定。
(四)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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