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8 17:47:42 股吧网页版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9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会 议 议 程

一、《关于审议<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1
二、《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三、《关于审议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4四、《关于审议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7五、《关于审议<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67六、《关于审议<增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9

振华重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审议《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更名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身份自动取消。

该议案特此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

振华重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监事会改革的相关

工作要求,公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对原《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原条款 修订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
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 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
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 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 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
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和 工作条例(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2 第三条 1997 年 7 月,上海港机厂、香港振华 第三条 1997 年 7 月,上海港机厂、香港振华
工程有限公司及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联合 工程有限公司及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联合
澳门振华海湾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融金投资顾问 澳门振华海湾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融金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委发字(1997)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委发字(1997)第 42
第 42 号”文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向境外投资者 号”文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了
发行了 1 亿股 B 股,公司 1 亿股 B 股股票于 1997 1 亿股 B 股,公司 1 亿股 B 股股票于 1997 年 8 月 5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