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股票代码:600319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编号:临 2025-040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党委职责,并实施监事会改革。具体修订如下: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文件精神,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党委相关条款进行规范修订:将“公司党委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修改为“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把方向、管全局、保落实开展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公司拟不再设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修订《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配套制度同步废止。删除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监事”,其他条款中“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将《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四、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因《公司章程》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相应调整章节序号、条款序号及援引条款序号,标点调整以及不影响条款实际含义的表述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逐条列示。
五、《公司章程》的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按照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步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当地工商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调整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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