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5-033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含 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具体发行
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
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拟为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支持项目投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8、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将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部门与人员、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披露等。
9、债券挂牌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债券挂牌转让。具体挂牌安排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确定。
10、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1、其他事项
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债券品种、付息期限和方式、特殊条款、资信评级情况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2、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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