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31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
会、国务院国资委等规定要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
事会职权,并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中央企业章程指引》、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 股东会(全文统一调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 ZHONGNONGFA SEED INDUSTRY GROUP 司 CHINA AGRICULTURE DEVELOPMENT SEED GROUP
CO., LTD.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 15 号院 1 号
号 5 幢 318 室,邮编:100032。 楼 13 层 1301,邮编:100162。
第八条 公司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
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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