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和规避市场交易风险,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规范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统称“期货套期保值”)的决策管理流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从事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第四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交易的活动。
第五条 公司参与期货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 期货管理组织机构
第六条 公司成立期货套期保值决策小组(以下简称“决策小组”)、期货套期保值风险控制小组(以下简称“风控小组”)、期货套期保值执行小组(以下简称“执行小组”),负责根据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监督及执行等。
第七条 决策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公司领导班子构成,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审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评审及决策期货套期保值方案;
(三)负责期货管理组织的任命及期货操作人员的授权;
(四)负责期货套期保值重大风险事项的决策。
第八条 风控小组组长由审计部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期货账户交易和资金情况进行统一监控和风险预警提示;
(二)负责对期货交易的风险处置工作。
第九条 执行小组是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日常执行机构,经决策小组授权,设置期货交易员、期货管理员、采购员、出纳、会计等,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定、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制订、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三)负责期货业务方案执行及过程管理;
(四)负责期货平台选择及期货日常业务管理。
第三章 期货业务审批权限与管理原则
第十条 公司从事期货交易,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审查期货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加强对期货交易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与监督,及时识别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期货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交易。
第十一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等,且原则上应当控制期货在种类、规模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与需管理的相关风险敞口应当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使得期货与相关风险敞口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风险因素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交易活动:
(一)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二)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三)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四)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五)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公司通过期现结合的模式,最大程度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风险。
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前,根据订单或存货的数量以及相
关合同的执行情况,制定明确的期货套期保值方案;也可以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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